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發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技工教育發展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贛府廳發〔2020〕21號),全力推動我市技工教育高質量發展,鼓勵更多青年學生接受技工教育,現將2023年新余市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23年全市各技工院校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
二、報名及入學
(一)報名。一是直接到各技工院校報名,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二是在“江西人社”小程序——“江西技校報名系統”線上報名。
(二)入學。學生入學后,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學籍注冊。
三、辦學層次及培養目標
技工院校分為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3個層次,其中:技工學校培養適應現代化生產、服務需要的中級技工;高級技工學校培養適應現代化生產、服務需要的中、高級技工;技師學院重點培養適應現代化生產、服務需要的高級技工、預備技師。
(一)中級工。招收初中畢業生培養中級技能人才,其學制為3年;招收高中畢業生培養中級技能人才,其學制一般為2年。
(二)高級工。招收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人員(中專、技校、職高)或相近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畢業生培養高級技能人才(高級工),其學制一般為2年;招收高中畢業生培養高級技能人才(高級工),其學制為3年。經省技校管理部門批準的技工院校相關專業學生,招收初中畢業生培養高級技能人才(高級工)的時間可縮短為4年。
(三)預備技師。招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人員(中專、技校、職高)或相近專業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畢業生培養高級技能人才(預備技師),其學制一般為2年;招收高中畢業生培養高級技能人才(預備技師),其學制為4年。經省技校管理部門批準的技工院校相關專業學生,招收初中畢業生培養高級技能人才(預備技師)的時間可縮短為5年;招收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人員(中專、技校、職高)或相近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畢業生培養預備技師的學習年限可縮短為3年。
四、資助政策
(一)免學費政策。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校就讀學生、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我省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時,應向特殊困難群體傾斜,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根據學生資助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納入資助保障認定范圍。
免學費標準:預備技師班4800元/生/學年;高級技工班3200元/生/學年;中級技工班按專業劃分為兩檔,農林、服務、財經和管理類專業補助標準為1700元/生/學年,工科、醫藥、交通類專業補助標準為2000元/生/學年。
(二)國家助學金政策。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我省非涉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人數的15%確定。六盤山區等11個原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按照我省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要求,為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時,應向特殊困難群體傾斜,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根據學生資助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納入資助保障認定范圍。
助學金標準:2000元/生/學年。
(三)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籍二年級(含)以上在校學生,對學習成績、技能表現等方面特別優秀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勵人數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會同全國技工院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辦公室確定;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等額評審。
獎學金標準:6000元/生/學年。
(四)“技能雛鷹”獎(助)學金。技工院校全日制學籍在校學生,對品學兼優、技能突出的學生給予“技能雛鷹”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且未能享受國家或地方助學金的學生給予“技能雛鷹”助學金。具體名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
“技能雛鷹”獎(助)學金標準:3000元/生/學年。
五、畢業待遇
(一)技工院校學生畢業考試合格,頒發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經技能評價合格的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二)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畢業生比照中專學歷、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比照大專學歷、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比照應用型本科學歷,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執業資格考試、企業人力資源招聘及工資薪酬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國家有統一規定的除外)。
(三)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且符合我省相應基本標準條件要求,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初級職稱;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且符合我省相應基本標準條件要求,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中級職稱;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且符合我省相應基本標準條件要求,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高級職稱。
(四)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取得畢業證書及國家認可的高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應征入伍,分別參照大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享受當地入伍相關優惠政策。
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