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市本級創業培訓工作,提升培訓促進就業、創業帶動就業的示范作用,鼓勵有能力和條件的各類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創業培訓,經研究決定,我市市本級2023年創業培訓繼續本著“條件公開、自愿申請、擇優認定、社會公示”的原則,采取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方式進行,現將定點機構招投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創業培訓:SYB培訓和網絡創業培訓。
二、項目人數和資金
各項培訓課時標準、補貼標準以及補貼對象均按照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關于印發〈創業培訓標準(試行)〉的通知》(中就培發〔2018〕2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發〔2019〕1號)、《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職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贛人社發〔2019〕3號)、《關于進一步落實就業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贛人社字〔2019〕244號)和《關于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22〕30號)文件執行。
創業培訓:培訓人數1200人(其中SYB480人,網絡創業720人),補貼標準:SYB培訓1000元/人,網絡創業培訓1500元/人(含教學輔助平臺使用費等),每班培訓人數不超過30人。
(一)SYB培訓(共480人)
SYB培訓:招標6家培訓機構,招標培訓人數480人。(標段一120人,招標1家培訓機構120人;標段二180人,招標2家培訓機構,每家機構各培訓90人;標段三180人,招標3家培訓機構,每家機構各培訓60人。)
(二)網絡創業培訓(共720人)
網絡創業培訓:招標10家培訓機構,招標培訓人數720人。(標段一120人,招標1家培訓機構120人;標段二180人,招標2家培訓機構,每家機構各培訓90人;標段三420人,招標7家培訓機構,每家機構各培訓60人。)
三、招標對象
1.經政府批準的具備創業培訓資質的高等學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等。
2.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人社部門2022年度年審評估中不合格的,不得參與此次的培訓招投標。
3.因違反培訓管理工作相關規定,被各級政府、行政及培訓主管部門通報的,不得參與此次培訓招投標。
四、招標條件
1.具有合法的辦學資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2.具有滿足開展培訓專業(工種)所需的教學場地和設施設備。教學場地需安裝實時全程監控和人臉識別考勤簽到系統并接入我市人社部門培訓管理平臺;教學場地一般應包括教室、實習場所及附屬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等;配備開設的專業(工種)培訓教學所需的教學儀器設備和資料等。
3.具有滿足培訓任務需要的師資力量和管理人員。需報備培訓大綱和培訓計劃,并嚴格按照培訓大綱和培訓計劃要求規范教學管理。
4.培訓主體應嚴格按照人社部推廣的創業培訓學員課程核心技術標準(SIYB創業培訓課程)、贛財社〔2019〕1號、贛人社發〔2019〕3號、贛人社字〔2019〕244號、贛人社發〔2022〕30號等文件規定的內容及課時要求開展培訓。
5.能夠提供集中理論授課視頻資料及人臉識別打卡考勤記錄資料。
6.財務獨立核算,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財務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據。
五、招標方式
1.申報:申請參加招標的創業培訓機構,持標書等投標材料(一式兩份)在規定日期提出投標申請。
2.初審:對申報的培訓機構進行資格初審,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培訓機構予以取消。
3.評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評標委員會,評標全過程接受駐局紀檢監察組監督,對符合本公告的培訓機構進行評估。
4.競標:各項目投標單位開標條件應超過開標總數的1家以上,如低于擬招標總數的招標項目,按評標分數的排名先后擬定中標單位和培訓人數,不足部分視為流標。
5.公布:中標機構情況將在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六、投標材料
1.2023年新余市本級創業培訓項目定點機構投標書(見附件)。
2.學校辦學許可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3.投標單位申報材料。
4.相關佐證材料。
5.教學計劃大綱和課程安排。
6.提供培訓教材(一套)。
七、其他事宜
1.中標培訓任務的機構應在當年的7月31日之前完成全年任務的1/3,9月30日之前完成全年任務的90%,10月31日之前完成全年任務的100%。
2.培訓對象: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不超過中標計劃總量的70%。
3.投標日期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17時,以完備資料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送達為準。
4.培訓機構應準確填寫機構名稱、開戶銀行、賬號等相關信息。
5.聯系人:李慎、簡宇婧、鄧穎
聯系電話:0790-6736857
地址:新余市仰天大道623號人力資源市場9008室。
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